受贿46次 涉案1.84亿元 国家医保局通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受贿案

  9月13日 ,国家医保局通报 ,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,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,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 ,累计涉案金额1.84亿元。

  通报称,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 。其中,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河北祥恩医疗”)、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金凯恵 ”) 、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、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 。

  北京金凯惠为瑞康医药(002589.SZ)持股51%的子公司。瑞康医药2026年半年报将北京金凯惠标注为不受控的子公司。瑞康医药对北京金凯惠的其他应收款为5489.74万元 ,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。

  河北祥恩医疗为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销售费用 虚高的医疗耗材,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。涉案医药产品以人工晶体、药物洗脱支架系统、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 、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为主,约30余种 ,累计贿赂金额约1.74亿元。涉案药品还有10种,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钠、奥拉西坦注射液、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,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 。

  国家医保局表示 ,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灰色利益盘根错节。

  一方面,非法药企用贿赂收买医师的处方权,用贿赂剥夺患者享受质优价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利 ,既刻意虚高报价 ,为行贿营造空间,又制造舆论贬低集采,刻意营造“高价才是好货 ”的标签来带节奏 ,为高价行贿药械进医院,受贿医师使用高价的行贿药械铺路。

  另一方面,少数医疗机构内多人多次长期收受数十家医药企业贿赂 ,且受贿行为持续十多年,“不买对的,只买贿的” ,也值得医院管理者警醒,值得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重视,值得大家关注 。

  国家医保局表示 ,已将上述案源信息通报至河北省医保局,作为对涉案企业开展费用 招采信用评价和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飞检的重要线索依据。

(文章来源:中国经营报)